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2025年外检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为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2025年外检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2025年外检项目(二次)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2025年外检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A029-ZB-XM-2505007
2.3采购范围:中粮日清五湖、日清、福掌柜、福临门、福之泉品牌包装油理化检测指标,油品基因成分检测,油品塑化剂检测,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风险监测指标检测,大豆原料、大豆油、葵花籽油农残检测,包材、加工助剂、活性炭重金属、塑化剂检测等项目。具体外检项目、检验标准及检验需求详见附件:2《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2025年外检项目清单(含报价预算)》。
2.4服务实施地点: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
2.5服务期限:365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采购人相关标准。
2.7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3.245万元(含税)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3.1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全国自有实验室,全国自有实验室检验项目CMA覆盖率占比需≥70%。批次送检项目要求必须具备CMA资质,检验标准中未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的检验项目作为具备资质项目来进行计算。
3.3 人员要求:无。
3.4 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5 业绩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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